Warning: Missing argument 3 for write(), call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robot.php on line 68 and defin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data.php on line 487 南都记者收到匿名邮件称,有刘强东代理律师与女方当事人的谈判录音。根据录音内容,对话的双方是两名女性,一名女性自我介绍称是律师,另一名女性并未提供个人信息,在对话中向对方确认其委托人的姓名是“LIUQIANGDONG”。“你可以告诉他,他可以给我一笔钱,我还需要他的道歉, 否则我就会去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