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Missing argument 3 for write(), call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robot.php on line 68 and defin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data.php on line 487 @陈有西:上午9点半顺利会见王功权。1,王身体情况良好,受到侦办和看守方面的文明对待。2,昨天下午公安确在提审,律师48小时内会见到符合法律。3,王自述无罪,无任何危害公共秩序的目的和行为,只做了一些支持公益的符合良知的亊。4,谢谢社会各界朋友对他的关心。5,律师已向公安机关提交保释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