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Missing argument 3 for write(), call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robot.php on line 68 and defin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data.php on line 487 华为高级副总裁陈黎芳:我也是余承东的微信好友,他确实转发了。其实余承东还转发了很多,凡是替华为说话的,都转发了。华为举报李洪元,一定不是为了30万的离职补偿,而是因为华为不是公权力部门,这超出了华为一个企业可以做的事情。我们要有足够的耐心,来看李洪元到底犯的是什么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