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Missing argument 3 for write(), call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robot.php on line 68 and defin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data.php on line 487 @Leonie梁:鲍毓明这件案子是多方问题行为重叠的结果。如果要找一个主责,姓鲍的没跑,写他的时候,更应该小心谨慎//@李思磐:财新苑苏文是一些Metoo法律援助群里热心人,不认为她有多少恶意。根子在于该如何看待儿童/未成年人权利。新闻是公共设施,媒体出错要毫不留情批评,但不是“人血馒头”“恰烂钱”之类反公共的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