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Missing argument 3 for write(), call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robot.php on line 68 and defin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data.php on line 487 曾经我认为要尊重自杀者的意愿,觉得让已经丧失生存欲望的人硬着头皮活下去是一种残忍。可是当我认识的人不愿活着时,我又忍不住自私,即便是道德绑架的手段也想要用一用,只要他们可以坚持下去。有多少人走向死亡是出于真正的自由选择呢?自杀更多时候就是他杀,我不想成为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