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Missing argument 3 for write(), call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robot.php on line 68 and defin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data.php on line 487 【未成年人“罪史”如何封存?】早在9年前,中国已经开始实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一个在未成年时期有过“罪史”的人去开无犯罪证明。公安机关查询后,按理应表述为“经查没有”,但最后开出的证明的大概意思是,“经查我们发现没有,但是不排除有存在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