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Missing argument 3 for write(), call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robot.php on line 68 and defin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data.php on line 487 和小粉红的仇,是因为他们用很下作的手段诬蔑我,又在网络上表示出低俗,无知,让全世界的人都对华人产生误会。所以,我晒出他们病态和无理,既让大家看到,也希望他们知耻而后变。我读过中国法律,会把握法律底线。希望我的朋友不要遇到不合法律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