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Missing argument 3 for write(), call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robot.php on line 68 and defin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data.php on line 487 尤其是那些已经入籍的移民,当他们入籍的时候是是要对美国宣誓效忠的,如果他们还要与他们的母国暗通曲款,甚至互相勾结,想着法子要为他们的母国服务和效忠,继而毁坏美国的利益,那他们已经背叛了他们宣誓效忠的美国,他们已经犯罪了。这样的人当然都应该遣送出境,剥夺公民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