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Missing argument 3 for write(), call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robot.php on line 68 and defin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data.php on line 487 【湖南“儿童血铅超标”诉讼落定:索赔206万判赔2.6万】衡阳市中级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13名原告中,只有血铅含量达到200ug/L的两人共获得了26372元的赔偿。据调查,在只有4万余人的大浦镇,血铅超标的儿童数量超过300人。当地居民认为罪魁祸首是一家生产化工原料的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