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Missing argument 3 for write(), call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robot.php on line 68 and defin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data.php on line 487 一个妓女可以向人们解释她为什么卖淫,以取得他人谅解,甚至使自己的职业选择正当化。但是,她不能向人们宣称她是处女。我想告诉习先生的是:宣称自己是处女绝对不是正当化妓女职业的方式。注:我没有歧视性工作者的意思,此处只是用这个职业打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