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Missing argument 3 for write(), call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robot.php on line 68 and defin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data.php on line 487 感恩您贴出这篇盛雪:“如果说,赖作为主嫌犯还没到案的情况下,就有其他从犯被判处死刑并执行了,那么赖被遣返回去之后,如果不判他死刑,那么那些人是不是死得很冤枉?如果赖被判了死刑,那么中国政府的承诺显然是一个欺骗。这横竖都说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