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Missing argument 3 for write(), call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robot.php on line 68 and defin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data.php on line 487 【郑大一附院9患者付高价器材费却未被使用,医生:术中不适用裁除】3年前王海森不慎被电锯割伤,送入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治疗,植入了2个“微血管吻合装置”。他到医院拍摄X光片时发现,这个植入体内、不可被吸收的进口医疗器械不见了。主治医师告知:“手术时发现不适合,便没有使用。” 还有8名患者遇到了同样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