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Missing argument 3 for write(), call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robot.php on line 68 and defin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data.php on line 487 刚才看了一下我的信托里写的是我爸妈是我的债主,如果我死了遗产要优先还给爸妈欠款x,还完才能继续分。然后对应我爸妈的遗嘱是把钱留给我,如果分我爸妈遗产的时候我已经死了就留给我的血缘子女。这样就完全跳过老公那一支了。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