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Missing argument 3 for write(), call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robot.php on line 68 and defin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data.php on line 487 真受不了律师被害的阴谋论。居然有人说这样有震慑力。。。最让人恐惧的是未知,直接横尸街头,抓不到凶手才是最大的震慑力,舍掉一个人为了震慑力的想法也是醉了。一个普通的事非要搞的那么复杂。这件事如果炒作,关键点也是粉红为了移民说假话,被拆穿庇护不成功恼羞成怒杀人,乱说才是带风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