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Missing argument 3 for write(), call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robot.php on line 68 and defin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data.php on line 487 在中国,按理来说,有孩子的人,更应该反抗,因为反抗,是为了自己的子孙后代能有机会做个正常人;没有孩子的人,倒是有点无所谓,反正也就这一生,交代过去后,也就没什么影响了。而现实中的中国人,包括香港人,往往相反,没有孩子的人去反抗,有孩子的反而惜命。这是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反人类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