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Missing argument 3 for write(), call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robot.php on line 68 and defin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data.php on line 487 【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一审宣判:隐秘的杀机】洪峤自称“国家安全局工作人员”,他除了经常跟张晨光和曹泽青抱怨李倩月与其他男子暧昧,乱花他的钱,“挪用公款”,甚至说“李倩月偷窥或者偷听到了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要被处决”。两人如果完成任务,就可以正式进入“国家安全人员”的圈子,成为核心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