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Missing argument 3 for write(), call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robot.php on line 68 and defin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data.php on line 487 我决定移民的理由能连续说上一个月,但最主要的一个,不是包子小学程度,也不是他18年操了宪法,也不是那些大蛆,而是众年轻粉蛆的精神状态,大部分极度的愚蠢,麻木,狂躁和反人类。即使现在习死亡了,在我有生之年,也达不到我能忍受的程度。丧失全部信心。干脆切割简单。我还有很多正事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