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Missing argument 3 for write(), call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robot.php on line 68 and defin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data.php on line 487 说到大麻合法化问题首先科学研究早就证明大麻危害并不比香烟大。而且如果抽大麻,能不抽烟的话,伤害更小因为大麻有害物质和香烟基本类似,但是大麻因为劲比较大频率低很多(有研究挂在知乎上了)加拿大香烟和大麻都被隐藏起来,这点我觉得挺好的,解决这类上瘾物质最好的方法是限制年龄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