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Missing argument 3 for write(), call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robot.php on line 68 and defin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data.php on line 487 首先,我们要尊重别人的信仰自由,不管他信仰的是否让你认同,也要尊重这种个人的自由意志,其次,才是“如果他有危险,实施救援”,但不要是一种“我都是为了你好”的自上而下的强迫,一个组织,只要是有害人的成分,都可以用法律来制裁,法律会裁定是否为邪恶组织进而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