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Missing argument 3 for write(), call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robot.php on line 68 and defin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data.php on line 487 如果因为有坏人持枪杀人,就全面尤其禁止好人持枪这个逻辑成立,那么所有男人都应该自宫,因为每年强奸案的数量也不在少数。持枪的权利包括在人的自由权,生命权,和财产权之内,神圣不可侵犯!杀人的不是枪,杀人的是人,一根针也可以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