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Missing argument 3 for write(), call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robot.php on line 68 and defin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data.php on line 487 544号法案就是要求美国政府彻查中国富豪及官员家属在美财产。一旦美国公示并进行没收,别说抗议了,连敢不敢承认都是问题。抗议承认了官员及家属在美有几千万甚至几亿美元的事情,是没法给民众交待的,更有的可能是官员还在国内任职,财产和家人却转移到了国外,一旦公示,真的不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