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Missing argument 3 for write(), call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robot.php on line 68 and defin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data.php on line 487 台灣政府明確表示,中共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組織屬台灣「兩岸條例」第 33 條第 2 項公告禁止之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依法任何台灣人民都不得擔任其職務或為其成員。中國長年營造對台宣傳樣板但無法獲得多數台灣人民的認同,只會增加台灣民眾反感,中國的作為只是徒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