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Missing argument 3 for write(), call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robot.php on line 68 and defin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data.php on line 487 【公告暗示许家印已离婚?法律人士:不再是关联方,不能据此判定已离婚,即使离婚也无法隔离债务】许家印与丁玉梅两人之间可能已经达成了某项协议,在法律上进行分割,不再作为关联方存在。但因为关联人士的定义范围比夫妻要大,所以并不能判定许家印与丁玉梅已经离婚。即便离婚,在婚内产生的共同债务依然需要共同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