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Missing argument 3 for write(), call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robot.php on line 68 and defin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data.php on line 487 连杀两名城管,将其手砍下塞进口里,并留名蔷薇杀手。破案后才发现竟是一名17岁少年,为报父仇,在法庭上称自己在替天行道,最终被判25年。中国至少拥有150万以上城管,打着城市管理的幌子无恶不作,由此产生的各类案件不计其数。被人民深恶痛绝,这类人是人渣中的人渣,不杀不足以平民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