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Missing argument 3 for write(), call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robot.php on line 68 and defin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data.php on line 487 不知道还有没有人记得“不过三定律”,即房贷负担不要超过家庭总月收入的30%,这对夫妻的情况的确超过了自身能承受的能力,另外给我的感觉是完全没有风险控制……不过很多地区的情况是,有相当一部分家庭的每月房贷已经超过家庭总收入的一半以上了。唉……😮💨r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