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Missing argument 3 for write(), call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robot.php on line 68 and defin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data.php on line 487 这是一个比较常见的误区,即:播客的普及与汽车文化有关。我们之前也是这样认为的,但是实地去北美考察后发现这个因果关系是有点问题的。先不谈北美,国内的情况是大城市的通勤时间是比较长的,再抛开公共交通用户(他们有机会刷视频),驾车人群中,播客的实际渗透率也是不够的。这里原因有很多,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