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Missing argument 3 for write(), call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robot.php on line 68 and defin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data.php on line 487 11月19日,香港法院宣布了45名前政界人士和活动人士的刑期,他们被控组织或参加非官方的民主派立法会初选,以“串谋颠覆国家政权”。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判刑反映出罪行的严重性,强调当局不会姑息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但批评人士称,这场里程碑式判决削弱了香港的民主和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