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Missing argument 3 for write(), call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robot.php on line 68 and defin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data.php on line 487 1949年11月1日,上海街头出现了令人瞩目的一幕:昔日所谓的“讼棍”李鸿福、赵幼青与杨振寰,头戴高帽,被公开示众。随后,法院召开了一场群众大会,要求这三位“讼棍”在众人面前坦露他们欺诈百姓的罪行。他们逐一陈述了如何以代人书写状纸为名,进行敲诈勒索的经过:“我们代人撰写诉状,无论是五百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