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Missing argument 3 for write(), call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robot.php on line 68 and defin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data.php on line 487 【印最高法裁定 与18岁以下“幼妻”同房视同强暴】据印媒,印度最高法院今天将一名男子与其未成年妻子的性行为定为刑事犯罪。印度刑法认为,与18岁以下的女孩发生性行为是强奸,但有例外,一个男人和他的妻子(15岁以上)发生性行为,即使没有她的同意,也不是强奸。 但今天这项裁定结束了这项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