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Missing argument 3 for write(), call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robot.php on line 68 and defined in /www/wwwroot/biwei1.cn/incs/data.php on line 487 作为香港“雨伞运动”的领导者,黄之锋和罗冠聪在8月分别被判处6个月和8个月监禁。香港政府推动判处他们入狱,以此作为震慑。判决使得他们5年内没有资格竞选公职,引发了一场大型抗议,支持者们将这些年轻的抗议领导人们称为政治犯。